“特殊渠道”购保障性住房?谁信谁上当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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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靳白雪
12月15日,李女士来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领取了2.5万元被骗钱款。“以后不能再抱侥幸心理了,贪小便宜会吃大亏。”发还钱款后,民警提醒道。
今年初,李女士在一次饭局中结识了从事房屋中介工作的马某。交谈中,马某提及其有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渠道”,房价实惠。正有购房需求的李女士动了心,赶忙询问具体情况。
见李女士如此迫切,马某抓住机会,抛出极具诱惑的条件:只需签订房屋购置服务合同,支付2.5万元服务费,就能拿到保障性住房名额,后续流程由其代办,李女士无需费心。
急于买房的李女士信以为真,当场签合同并支付了费用。
3月,马某带李女士看了一套房,李女士较为满意,双方约定过几日办理购房手续。但此后,李女士发现,马某拒接电话,将其微信删除,刻意躲避联系。察觉被骗的李女士急忙来到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经侦大队民警经走访摸排与深入调查,于10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捕归案。
经讯问,马某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所谓“特殊渠道”“能代办保障性住房”纯属虚构。因其个人花销大,2024年底,本是销售商品房的马某通过网络搜索保障性住房政策,略知一二后便向熟人、朋友谎称能通过关系获取低价房源,骗取“服务代理费”。
截至案发,马某共诈骗5人,涉案金额累计33.5万元,所骗赃款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 案件侦办期间,经民警释法说理,马某在家人的帮助下退还10万元。剩余赃款正在追缴中。
12月8日,犯罪嫌疑人马某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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