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6
A+ | a
12月1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友好南路街道派出所民警指导辖区商户正确使用灭火器。
当日,乌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街道鸿雁社区联合友好南路街道派出所,在塔城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民警结合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用火用电用气频繁等特点,讲解火灾隐患排查要点、初期火灾处置技巧及人员疏散注意事项,并详细介绍灭火器、灭火毯两种常用消防器材的操作步骤,提高商户的自救互救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 摄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新疆多地推行春假 打造“行走的成长课堂”
-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省级领导读书班举行
- 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