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爆裂扎伤住客 酒店借口“未登记”逃避赔偿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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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倩(化名)与好友同游,在某APP上预订了一晚某公寓酒店住宿。第二天清晨,浴室玻璃突然爆裂,玻璃碎渣扎伤了正在洗漱的孙倩。孙倩被送往最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诊断,孙倩身上为多发性切割伤(手外伤、足外伤),多处开放性伤口,左脚、右手五指均有0.5厘米到1厘米左右伤口。

  在局部麻醉下,医生为孙倩实施了伤口清创缝合术。术前医生便告知孙倩,因伤口较多且不规则,术后有疤痕形成、玻璃异物残留等风险,再三嘱咐要定期给伤口换药,预防感染。建议陪护,全休一个月,后期进行抗疤痕治疗。半年后,孙倩再次前往医院瘢痕专科门诊就诊,医生建议抗瘢痕处理,包括不限于药物注射,多次多疗程激光治疗等。

  孙倩认为,某公寓酒店作为从事住宿业务的营业性机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她入住后受伤,某公寓酒店应赔偿医疗费、抗瘢痕治疗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10.4万元。

  然而,某公寓酒店却称,孙倩根本不是酒店住客。按照相关规定,客人入住酒店,需依照“一人一证”的要求,办理住宿登记。但某公寓酒店登记的住客是孙倩的朋友,而非孙倩。孙倩未经某公寓酒店允许,在未办理登记的情况下擅自留宿,受伤后果也应自行承担。孙倩虽然说受伤原因是浴室玻璃自爆,但淋浴间设施均经有关机构检验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从现场玻璃的破碎散落状态来看,玻璃是整片掉落,更符合外力撞击后,玻璃应力均衡性受损倒落形态。孙倩的医院门诊病历也记载着:“自诉不慎被浴室的玻璃割伤……”可见,淋浴间玻璃是孙倩没站稳不慎撞碎。而且,事发后孙倩联系过前台,某公寓酒店已经为孙倩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剩余的费用不应由某公寓酒店负责。

  双方协商不成,孙倩诉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孙倩通过APP下单预订酒店、支付房款后与其同伴实际入住,与某公寓酒店之间形成旅店服务合同关系。《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的“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系对旅馆一方的接待要求,某公寓酒店未按规定,仅对同住人员进行登记,系某公寓酒店疏于管理,并不影响合同关系的成立。某公寓酒店虽辩称玻璃系因外力撞击所致,但门诊病历的记载并未描述玻璃门碎裂原因。相反,孙倩入住酒店,因玻璃破碎受伤属实,门诊病历也未见有关于患者除手足割伤、开放性伤口外,还有身体其他部位撞击伤痕的记载。某公寓酒店作为住宿经营者,有责任保障酒店各项设备设施使用安全,应对孙倩因受伤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扣除某公寓酒店已支付的费用,及孙倩主张中未实际发生或计算有误的款项,经核算,某公寓酒店应赔偿孙倩共计1.39万元。

  某公寓酒店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据12月10日“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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