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转移电诈资金,判刑+罚款!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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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和布克赛尔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巴·吐布新其米格)近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被告人庄某因协助转移诈骗资金 36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4年9月,经人介绍,庄某通过某APP加入一个微信群,群内人员以发放扶贫资金为诱饵,要求其提供银行账户进行流水审核。

  明知可能涉及非法活动,但贪图利益的庄某还是提供了2个私人银行账户,并按指示远赴黑龙江省与诈骗团伙负责人接头。

  同年10月9日,和布克赛尔县居民胡某因受到电信网络诈骗,被骗66万元。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发现胡某被骗资金中的36万元流入庄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而这笔钱已被庄某全部取现交给接头人。

  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庄某如实供述作案过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预交罚金。司法行政机关评估后,认为庄某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向和布克赛尔县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9月,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庄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具有多项从宽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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