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承包项目骗了93万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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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马姝涵)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利用其曾为某医院驾驶员的身份,以虚假承包项目为诱饵,骗取被害人93万元。
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李某向经营水果店的胡某散布信息,称其供职的乌市某医院食堂拟对外承包,需预先支付前期协调费用,并承诺该费用后续可冲抵正式承包费。
为获取胡某的信任,李某伪造该医院的合同专用章及负责人私章,炮制出一份假的《食堂承包合同》,并诱骗胡某签名。凭借这份合同和其为医院工作人员的身份,李某分4次收取胡某现金共计93万元,均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日常消费等。
2024年3月,约定交付食堂钥匙的期限届满,胡某联系李某未果。当他得知李某早已向医院提交离职申请后,赶紧报案。同月,李某被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24年3月19日,李某自首。
今年1月6日,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诈骗罪向乌市沙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9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为保护公民财产安全,惩治犯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退赔胡某93万元。
法官提醒
当前,各类项目承包、合作经营均趋向规范化、透明化,切勿轻信他人所谓的内部身份、特殊关系等说辞。涉及重大经济利益时,要通过官方公开渠道核实真伪,签订合同前应核查印章真实性,款项支付要使用可追溯的银行转账等方式并保留凭证,杜绝大额现金交易,避免“财权两空”。
公共服务单位需强化人员管理与制度约束。在招聘环节,除考察专业技能,还应加强背景与品行审查,将诚信记录、法治观念纳入重要考量。日常管理中,必须完善内部监管机制,特别是对公章、合同章的使用,严格审批流程管理,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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