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吵架时突发疾病 法院判决对方不担责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08
A+ | a在日常生活中,因琐事发生口角在所难免。但如果一方在争执中突发疾病,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年4月13日,某停车场门卫杨某在协助孙某及其家人提取被扣车辆时,因误交钥匙导致孙某无法打开车门。双方随即发生争执,其间,杨某突然失语且右肢偏瘫,被现场人员紧急送医救治。后杨某因病进行开颅手术等,累计支出医疗费用5万余元。因向孙某索赔未果,杨某将孙某诉至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对其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杨某虽称其因与孙某争吵导致其情绪激动并发病住院,但双方并未发生激烈言语或肢体冲突,医院病历亦明确载明杨某无明显诱因突然发病,且其本身有多年高血压、高血脂病史(未规范服药)及糖尿病史,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孙某行为与其病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相关费用的主张均无依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口角争执中突发疾病现象愈发常见,“谁受伤谁有理”的观念偏差长期存在。本案中,法院结合全案情况审慎认定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避免了受伤就有理的客观归责,通过“小案件”阐释“大道理”,这既是对“谁受伤谁有理”错误观念的矫正,也是倡导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文明、理性地表达诉求,妥善处理纠纷和争议。
据12月2日《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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