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观摩中学习 评议中提升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刘真 发布时间:2025-11-21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为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案人员出庭公诉的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干警,对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翟某受贿案开展“庭审观摩+集中评议”活动。
翟某利用其叔叔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在承揽园林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帮助请托人成功承揽了5个园林工程项目,先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0万余元。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对翟某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有条不紊地进行讯问、举证质证,将翟某如何利用其叔叔的影响力为请托人“铺路搭桥”,并一次次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轨迹清晰呈现出来。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发表了逻辑严密、说理充分的公诉意见,深入阐述了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和社会危害性,同时结合案情开展法治教育。翟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与会干警围绕本案的庭前准备、文书质量、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公诉人临场表现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评议。大家一致认为,本案的办理和出庭支持公诉,展现了检察人员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同时,与会人员也针对此类职务犯罪案件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上的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讨论,达到了在观摩中学习、在评议中提升的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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