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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为惠远古城穿上“盔甲”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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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李续群 闫梦晨

  “这里的防护网有破损,咱们要尽快修补。”11月13日,在霍城县惠远镇古城村的惠远古城(老城)遗址前,霍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芦娜对古城村党支部书记马清明说。

  作为新疆伊犁九城之首,惠远古城(老城)曾是新疆政治、军事、文化中心,如今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然而曾几何时,这座见证新疆历史的古城墙,却深陷农田灌溉浸泡、耕地侵占的困境。

  “当时大家都觉得这就是个土墙,不知道有啥历史价值。”马清明回忆,之前,孩子们会爬上城墙遗址玩耍,村民把地开垦到城墙边,早年间甚至有村民推倒城墙拓荒耕种。其间,村民采用大水浸灌的方式耕种,灌溉水直接漫至城墙脚下,两米多高的墙体被浸湿一半,底部墙土脱落、局部坍塌,最严重处塌方达一米多。

  古城墙遗址保护,刻不容缓。

  2018年,检察公益诉讼全面介入后,中央环保督导组反馈的古城墙遗址保护问题,成为霍城县检察院的重点关注线索。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通过实地走访、证据固定,摸清了古城墙受破坏的症结——耕地权属纠纷、部门职责划分不清、保护措施缺位。

  为破解难题,检察机关主动牵头,一方面聘请文物专家制定保护方案,明确保护范围和修复标准;另一方面与霍城县文旅局会签《关于建立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针对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先后发出6份检察建议,督促县文旅局、惠远镇政府依法履职,推动国家项目资金落地。

  “保护过程中最大的阻力是已经侵占到遗址边上的耕地。”马清明说,保护工作涉及80多户村民64亩耕地的征迁,村民担心收入受影响,抵触情绪强烈。

  为此,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联合镇政府、村委会干部逐户上门沟通,用4天时间耐心讲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同时针对土地流转情况订立征迁补偿标准,用真诚沟通打消村民的顾虑。

  “古城墙遗址的保护不光是我们一方的责任,得多方配合才能双赢共赢。”芦娜说。

  经过多年努力,投入350万元专项资金后,曾经濒临坍塌的城墙遗址已完成修复,南北、东西城墙重归稳固;城墙周边拉起了铁丝网,划定了专门的机耕道,杜绝了灌溉水漫浸的问题。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

  如今,惠远古城(老城)遗址保护机制日益完善——古城村聘请了专职管护员,每天巡查城墙状况;安装的公共视频设备与村干部手机联网,实现实时监管;每周一升国旗时,村里都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让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从“土墙”到“国宝”,从被动破坏到主动守护,惠远古城(老城)城墙遗址的重生,是检察机关践行公益诉讼职责的生动实践,更是“发展+保护”理念的鲜活注脚。霍城县检察院通过6份检察建议,串联起行政机关、乡镇政府、村民群众的保护合力,让这座承载着边疆历史记忆的古城,在新时代焕发出持久的生命力,为美丽霍城建设写下厚重的文化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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