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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4
A+ | a科目三还没考就“挂科”
本报巴楚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夏盼盼)“嘀!嘀!嘀!”10月28日,在巴楚县某科目三考场内,巴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监考民警对学员进行考前例行检查时,学员艾某面前的呼气式酒精快速检测棒突然发出警报。
经进一步检测,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8.7mg/100ml,已超醉酒驾驶标准。面对检测结果,艾某懊悔地解释,前一晚他参加朋友聚会喝了酒,自认为“睡一觉,酒精就散了”,所以信心满满来参加考试,没料到,刚进考场就被查出问题。
监考民警当即对艾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明确告知,酒后不仅不能驾驶机动车,也不得参加驾驶证考试,这是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的基本要求。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当场取消艾某此次考试资格。
无证+醉驾=5年禁考+刑责
本报伽师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高坤)“无证驾驶已经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你居然还敢酒后开车,简直拿生命当儿戏。”10月22日晚,伽师县工业园区产业园路段,伽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处一起“双违法”,驾驶人塔某将面临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
当日19时许,该路段正值企业员工下班高峰,车流量较大,19时46分,一辆小轿车缓慢驶来,临近执勤点时减速,行驶轨迹异常,民警上前拦停。
车窗降下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塔某眼神躲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查询发现,塔某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塔某告诉记者,当天,他与朋友聚餐喝了酒,认为“夜间被查的概率低、自己驾驶技术没问题”,便开车返回住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塔某因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被处以罚款1500元、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驾照吊销还醉驾
男子面临严惩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爱子生病急坏家长,却不是违法驾驶的“免罪金牌”!10月29日凌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案件,驾驶人冯某因“二次醉驾”面临法律的严惩。
当天1时40分,沙区大队民警在乌市西环中路执勤时,对一辆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冯某神色慌张,遂示意其靠边停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冯某涉嫌醉酒驾驶。
冯某连忙解释,称因孩子生病,一时心急才酒后驾车送医。
经进一步核查,冯某早在2024年4月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目前驾驶证仍处于吊销状态,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且二次醉驾”的“双重”严重交通违法。
了解到孩子急需就医的情况后,民警当即安排警力先将孩子送往医院就诊,随后带领冯某进行抽血检测。最终,冯某血样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133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
与此同时,冯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友为爱“顶包”
情侣双双受罚
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严万海)女友醉酒驾车遇民警夜查,男友勇敢“顶包”,谎称自己是驾驶人,最终被库尔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识破,11月6日,两人分别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0月7日22时许,博某在女友茹某经营的饭馆请朋友吃饭喝酒。其间,茹某喝了1瓶啤酒。23时许,朋友们相继离开,博某和茹某聊天至次日凌晨。随后,茹某驾车送博某回家。
行至圣果路路口时,两人发现前方有民警夜查,茹某慌忙将车停在路边一家饭馆门口。这一异常举动引起民警的注意,两人刚下车就被拦下。
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询问道:“谁是驾驶人?”博某立即上前承认:“警察同志,车是我开的。”
由于无法确定驾驶人,民警对博某和茹某均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博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茹某为98mg/100ml,两人均达醉驾标准。10月8日一大早,茹某来到公安交管部门坦白,称当晚是她驾驶车辆,博某坐在副驾驶位。
经民警调查取证,并在人证、物证佐证下,公安交管部门确认,当晚确系茹某驾驶车辆。博某眼看瞒不住,承认他是为女友“顶包”。
最终,茹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博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妨碍执法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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