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不发货 商家知错就改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06

A+  |  a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张敏 迪丽努尔)10月28日,乌鲁木齐县公安局萨尔达坂派出所收到16岁的小图送来的锦旗。

  事情得从今年7月说起。小图想买辆电动自行车,他看上的那款,有网店售价比线下店便宜很多,小图十分心动,于是加上了商家微信咨询详情。

  “当天发货,次日到!”收到商家的保证后,小图通过微信转账900元,与对方约定7月14日收货。

  可到了收货日期,小图没有收到电动自行车,想询问订单状况,却发现对方既不回微信消息也不接电话。小图慌了,14日22时,小图匆匆走进萨尔达坂派出所,值班民警李东宝接待了他。

  了解完情况后,李东宝核查发现商家是邻市一家实体店。李东宝当即拨通了对方电话,面对商家的推诿搪塞,李东宝说明“收款不发货”的法律后果。经20分钟劝说,商家认识到错误,于次日一早将购车款全额退还给小图。

  收到退款短信后不久,小图就跟随父母去外地旅游了。近日,返回乌鲁木齐县的小图一家,专程送来锦旗,向李东宝致谢。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