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调信鸽买卖合同纠纷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03
A+ | a本报察布查尔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肯吉哈力·巴依肯洁)近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海努克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信鸽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
今年7月,信鸽爱好者李某通过网络平台以5000元的价格从艾某处购买1只信鸽。李某收货后,认为该鸽子存在“精神不振、羽毛光泽度不佳”等问题,与艾某描述的“健壮活泼、品相优良”严重不符,认为受到欺诈,故要求全额退款。而艾某则称鸽子交付时健康无恙,是李某饲养不当所致,拒绝退款。
10月20日,李某来到海努克人民法庭申请立案,要求艾某退还5000元信鸽购买款。
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展开调解。调解中,双方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建议李某对信鸽进行健康鉴定、定损,但其担心鉴定费用过高而拒绝。承办法官又提出退赔部分价款的方案,得到双方同意。协商后,被告向原告退还1000元作为信鸽品质瑕疵的补偿。协议签订后艾某当即支付了赔偿款,李某申请撤诉。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 街道帮9家酒店和28家企业“建群” 平台搭起来 生意做起来
- 新疆多项体验入选全国文旅新玩法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