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胆子可真大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31
A+ | a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严万海)库尔勒市铁克其乡的彭某因酒驾被处罚,可他不吸取教训,再次酒驾后被重罚。10月20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对彭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4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严厉处罚。
彭某首次酒驾违法发生在2022年5月,当时,他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9月6日,彭某再次饮酒后驾车,行至玉孜干路时,被库尔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由于其属于二次酒驾,被“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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