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动自行车6类违法行为一查到底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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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

  “您骑电动自行车不但没按规定靠右侧行驶,而且没佩戴安全头盔,按照规定需要现场整改……”10月25日12时,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街,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民警教育劝导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

  10月25日起,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启动为期30天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统一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乱象,通过“精准查处、源头管控、多部门联动”组合拳,全力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一线镜头

  一天查处违法行为约300起

  电动自行车因方便快捷受到市民欢迎,但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安全埋下隐患。

  在此次专项治理统一行动中,乌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驶入高架道路、道路中央通行(不靠右侧通行)、不礼让行人列为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重点路口设置固定执法点,同时安排巡逻警力动态巡查,确保“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

  “以前总觉得靠中间骑更安全,没想到反而容易和机动车发生剐蹭,以后一定尽量靠边骑。”在克拉玛依东街三中路段,外卖配送员王某因在道路中央骑行被民警拦下,经过现场教育,王某认识到错误。记者在现场看到,执法民警不仅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还要求其观看警示视频,通过“案例讲解+法规解读”的方式,让驾驶人明白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请您现在就戴上。”在友好南路,民警发现一名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虽然携带了头盔,但并未正确佩戴,遂将其拦停。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沙区大队友好片区中队中队长许浩介绍,针对现场发现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民警一律要求驾驶人现场整改,整改到位后才将其放行;对于违规加装音响的车辆,民警会现场协助拆除音响,以免噪声扰民。

  10月25日,友好片区中队查处逆行、不靠右侧通行、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约300起,其中闯红灯及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占半数以上。通过治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

  管理重点

  让违法电动自行车无处遁形

  本次专项治理统一行动中,乌市公安交管部门针对超标、无牌、假套牌等违法电动自行车采取“零容忍”态度,全面压缩违法车辆上路空间,坚决杜绝超标车、无牌车等违法车辆上路。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还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维修店等开展“地毯式”排查,持续加大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超标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遏制违法车辆流入市场。

  随着冬季临近,道路通行条件逐渐变差,违规超范围投放的共享单车不仅占用道路资源,还易引发交通拥堵和事故。行动中,乌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集中清理辖区内的共享单车,重点整治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站台附近乱停放的车辆。同时,公安交管部门会同交通、市监等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合理规划投放范围,避免超量、超范围投放。

  成效初显

  驾驶人守法意识增强

  近日 ,记者在多个路口走访时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主动靠右侧行驶、佩戴头盔的比例大幅提升。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向交通参与者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的相关知识,引导市民养成文明骑行的习惯。

  本次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统一行动将持续至11月25日。乌市公安交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不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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