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受伤又无合同 他凭这些逆风翻盘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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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王一鸥

  9月的一天,在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务工的刘某收到一笔8万余元的赔偿款。他来到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律师李靖致谢:“以前我觉得法律遥不可及,现在才知道它能给咱老百姓撑腰!”

  从务工无合同、受伤无鉴定、索赔无门的境况到成功维权,刘某是如何逆袭的?

  今年夏天,刘某攥着一份诊断书,走进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哽咽着对值班律师李靖说:“医生说我左手神经损伤,以后可能连砖都搬不动了……”

  刘某一个月前从3米高的脚手架上摔落,包工头钟某承诺垫付医药费,但很快就失联了。刘某找到承揽工程的建筑公司,对方却用“你是包工头找来的,和公司没关系”的说辞搪塞。

  “我连劳动合同长啥样都没见过,怎么办?”刘某问李靖。李靖递给他一杯热水,说:“别着急,没签合同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你好好回想一下,平时是怎么接活的?工资是怎么发的?”

  在李靖的引导下,刘某翻看手机,陆续找出证据:在工地拍的照片里,安全帽上清晰印着某建筑公司的名称;3年来钟某向其转的账都有明细记录;工友微信群聊天信息显示着每日的工作安排,其中一条22秒的语音里,钟某安排刘某“明天去3号楼搭脚手架”。

  “这些都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李靖告诉刘某,“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公司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就要为你受伤负责。”

  在李靖的指导下,刘某将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截图以及戴着安全帽的照片打印出来,又找两位工友为他写下证言并按上手印,对那段钟某安排工作的语音也进行了妥善保存,随后向有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半个月后,当刘某拿到写有某建筑公司名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时,他激动得彻夜难眠。此外,经过司法鉴定,刘某被认定为“十级伤残”,他带着这些材料再次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李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刘某计算赔偿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加上医疗费、误工费,公司至少得赔你8万元。”

  刘某再次找到建筑公司,将证据材料铺开,明确表达了诉求。面对确凿证据,公司再也无法推诿。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公司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8.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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