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搬”进校园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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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贺田玉 杨东)10月14日,乌鲁木齐市第65中学迎来一场特殊的法治实践课。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将一起真实的贩毒案庭审现场“搬”进学校礼堂,以“庭审+普法”的形式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天山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提前介入,对庭审场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明确警戒区域、规划疏散路线。庭审过程中,法警全程坚守岗位,维护现场秩序。

  “现在开庭!”随着刑事审判庭法官曾开敲响法槌,一起贩卖毒品案的审理拉开序幕。

  案情显示,今年1月,被告人崔某在车内以900元的价格向购毒人贩卖两包疑似毒品“莫合烟”,二人共同吸食一包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今年10月,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结合崔某的供述及辩护意见举证质证。审判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法警押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庄严肃穆,学生们见证了司法审判的全过程,深刻感受到法律权威。

  庭审结束并非终点,而是普法教育的开始。曾开趁热打铁,结合该案开展延伸讲解。他详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相关条款,结合青少年日常生活场景,分析易接触毒品的风险点,教大家识别新型毒品,提醒学生们时刻保持警惕,坚决对毒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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