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 男子面临“加码”处罚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0
A+ | a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通讯员 严万海)库尔勒市男子艾某曾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被交管部门处罚,事后他毫无悔意,再次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被民警查处。
9月5日17时32分,艾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逾期未检验的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库尔勒市田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库尔勒市第二中学路段时,被该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拦下。民警闻到艾某身上散发出酒味,便将其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发现,艾某有多次违法记录:2008年3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日,2012年12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日,2023年8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半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酒驾,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此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0日以下拘留。
等待艾某的将是“加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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