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三色管理” 规范履职行为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2
A+ | a本报精河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何瑾昭)9月17日,记者从精河县法学会获悉,为规范法学专家和法学会会员履职行为,推动基层法治服务提质增效,精河县法学会创新试行“蓝黄红”三色管理制度,以阶梯式预警监督机制实现履职管理的精细化与动态化。
该制度直击“不按规定工作、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群众诉求”等核心问题,构建起层次分明的管理体系。首次违规会触发“蓝色提醒”,通过《蓝色提醒通知书》与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年度内再次违规则启动“黄色警告”,实施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关联年度考核;年度内第三次违规或情节恶劣者,将进入“红色移交”程序,由综治中心与法学会联合核查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重者还将被暂停入驻资格或启动会员除名程序,形成完整监督闭环。
“这一制度将柔性教育与刚性约束相结合,既体现严管,又蕴含厚爱。”精河县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黄建表示。
该制度的施行,标志着精河县法学会在法治队伍建设与基层治理融合上迈出关键一步,为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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