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闹僵 3次调解让情谊回温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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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迪力夏提·艾尔肯

  近日,和田县人民法院通过多次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案件原告赵某是当地农业用品生产企业经营者,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期间,陆续向被告苏某、吐某夫妇赊销滴灌带、PVC管材等农资产品。后因苏某夫妇承包千亩农田投入较大、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34万余元货款。赵某多次催要未果,将苏某夫妇诉至和田县法院,要求支付欠款及96000余元违约金。

  承办法官代先莉发现,双方当事人不仅是生意伙伴,还是多年互帮互助的朋友。苏某夫妇坦言并非故意拖欠,而是因农业回款周期长陷入困境;赵某认可被告长期以来的信誉,但自身面临资金压力。

  8月25日至29日,代先莉先后三次组织双方调解,从法理、情理、诚信等多角度进行释法和疏导。一方面向苏某夫妇释明违约责任的法定依据,另一方面引导赵某适当调整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苏某夫妇分期支付货款34万余元及违约金26000元,于10月30日前支付20万元,余款12月31日前付清。

  调解结束后,苏某夫妇说:“过去遇到困难时,赵老板多次伸出援手帮我们渡过难关,这次我们一定信守承诺!”赵某也对法院柔性司法、保全情谊的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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