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自证清白”后,外地被害人成功领款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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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旭升 张新丽)“又是诈骗!你们这些骗子能不能消停点!”8月21日,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因退还诈骗案款联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王某时,对方言词激烈地挂断了电话。

  这已是第3个挂断执行干警电话的被害人。

  8月初,该院办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这起案件涉及6名被害人,涉案金额9万余元。

  然而,当执行干警通知被害人领取案款时,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难题:6名被害人均在疆外,无法现场办理领款手续。因领款需要,法院要求他们线上提交身份证与银行卡信息,而这看起来正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套路。

  “你怎么证明自己是法院工作人员?”被害人刘先生接到执行干警的电话时充满戒备。

  刘先生在交友软件中被“甜蜜的她”骗取2万元,之后对任何索要银行卡信息的电话都十分抗拒。

  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多重验证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首先,通过官方公众号显示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让被害人将来电与其对照核实,确认是法院来电;其次,向被害人展示刑事案件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证明退赔案款的法律效力;同时,安排被害人视频连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查看法院大门、执行干警工作证及制服等。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还不愿相信执行干警身份的被害人,则通过刑事案卷查找原案承办民警联系方式。由原案承办民警协助联系被害人,打消其疑虑。

  经过执行局的不懈努力,所有法院能够联系上的被害人,都已成功办理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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