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养我小,凭啥要我养你老?” 女子拒付赡养费被父亲告上法庭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0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吴梦琦 艾菲娅·阿不来孜
自幼被爷爷奶奶抚养,长大成人后父亲突然出现并索要赡养费,子女可以拒绝吗?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
小梦1岁时父母离婚,小梦被父亲刘军(化名)送到爷爷奶奶家生活。此后,刘军长期生活在外地,没有看望过小梦,也未给过抚养费。
今年6月,61岁的刘军突然起诉小梦,请求法院判令小梦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刘军自称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身体状况欠佳,失去工作能力,现在依靠低保金生活。
收到起诉书后,小梦当即拒绝:“他没有养我小,凭什么我要养他老?”
乌市水磨沟区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不以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综合考虑本地生活水平、刘军实际需求和小梦的经济状况,对于刘军主张的每月300元赡养费,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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