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催还钱 男方却说已还清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5
A+ | a曾经甜蜜同居的情侣,分手3年后却因一笔4万元借款,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相见。近日,法院审结了这起借贷纠纷案。
2020年,小朱和小力相恋并同居。2021年5月,小朱通过微信转给小力4万元,小力为此出具借条。然而,这段感情在2022年8月结束。
3年时光流逝,两人也断了联系,但今年3月,小朱手持当年那张借条,将小力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4万元借款。
突然成为被告,小力感到委屈和不解。他承认收到过4万元,但坚持认为,自己早已通过微信、支付宝陆续还清。他还提到,分手时双方曾协商用手机、出租屋损失等抵销欠款,因此对这笔“旧账”被翻出来,感到非常意外。
法院审理查明,小朱和小力之间的借贷关系有借条和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形成借贷合意且已实际交付。法院认为,小力提供的后续转账记录,无法充分证明这些款项用于归还4万元这笔特定借款。而小朱则对分手前的其他转账给出合理解释,比如双方之间金额对等、日期接近的转账可以互相抵销,低于5000元的往来属于同居期间的正常开支,个别大额转账也有代付房租等证据支持。由于小力无法就每笔款项的具体用途进行举证,法院最终判决小力归还小朱借款4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在恋爱关系中,涉及金钱往来时应当保持理性。对于大额资金往来,最好通过借条、转账备注等方式明确款项性质,并保留好聊天记录等证据。
据8月14日《浙江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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