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法制报栏目 > 1版 正文

三部门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加强医疗广告监管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4

A+  |  a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 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13日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为有力打击违法医疗广告提供更为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谷保中介绍,由于医疗广告、医疗信息和医疗科普在表现形式上接近,广告监管实践中难以有效区分,对医疗机构开展正常医疗信息公开和面向公众的医疗科普造成困扰,给变相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

  聚焦社会反映集中的无资质“黑医院”“黑医生”发布广告误导群众就医选择的问题,此次发布的指南对“什么是医疗广告”进行了回答,对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作出了严格限定,明确规定除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

  如何区分“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公开”和“健康科普”?指南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监管规则,在明确哪些形式的医疗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动不构成广告的同时,列举了借医疗信息公示和医疗健康科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具体情形,并对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等部门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