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大常委会 开门立法让法规满载民意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1
A+ | a本报阜康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刘霞 张婷)“没想到我走访收集的建议写进了条例!”8月5日,阜康市人大代表唐努尔·巴特力收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发来的感谢信后,激动地说。
2022年,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草案初稿)》征求意见期间,唐努尔提出的“网格化服务中心协助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公共服务”建议被采纳,并在条例正文中得到体现。
2022年以来,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广开言路,收到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草案起草、法规审议等工作任务后,及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征集—反馈—落实”的闭环管理机制,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各环节,确保制定出台的每部法规都最大限度地汇聚民情、满载民意。
“州人大立法草案下发后,我们会开启‘群众线上扫码提建议+代表线下入户听民声’的双轨收集模式。”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木拉提别克介绍,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阜康市人大常委会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层面逐一研判,将研判结果上报州人大常委会,同时向群众反馈建议采纳情况。
2022年以来,阜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这套机制为40余部法规草案征集意见128条,其中梳理上报60余条,为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提供了“阜康智慧”。
木拉提别克介绍,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创新群众参与立法工作形式,不断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全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阜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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