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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挽救涉罪少年

分类:检察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记者 张秀 通讯员 莫了都尔·赛依提汗 宋雪   发布时间: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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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拉车门”盗窃案,组织召开一场不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2025年5月,刚满16岁的小明(化名)因一时贪念,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经审查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在后续工作中,检察机关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明此次犯罪源于法律意识淡薄和交友不慎。案发后,小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其家属已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同时,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小明家具备有效监护的条件。

  综合考虑案情后,检察机关决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审慎评估羁押必要性。

  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办案民警、法律援助律师及小明的法定代理人共同参与,聚焦审查小明是否确有必要继续羁押。

  参会各方在听证会上阐述观点,一致认为小明已无继续羁押必要,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综合全案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对小明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足以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同时更有利于其接受教育矫治,顺利回归社会。因此,检察机关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我们力求在严格执法与司法温情之间找到平衡点,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又努力凝聚司法机关、家庭、社会的多方力量,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有效预防再犯罪。”塔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李艳玲说。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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