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给充电宝“上保险”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31
A+ | a本报福海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丹娜尔)近日,福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时发现,部分商家仍在销售无3C认证的充电宝,遂与相关行政机关对接,并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无3C认证充电宝行为。
自2024年8月起,我国对移动电源实施强制性3C认证管理,未经认证的产品严禁生产和销售。3C认证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而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于保障充电宝质量至关重要。该院此举正是对这一制度的有力维护,不仅纠正了市场乱象,还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 街道帮9家酒店和28家企业“建群” 平台搭起来 生意做起来
- 新疆多项体验入选全国文旅新玩法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