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设施“无障碍” 特殊群体出游无忧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31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古丽克孜
入夏以来,新疆旅游热度持续上升,各景区纷纷提升服务质量,为游客创造更舒适的旅游环境。最近几天,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时发现,新疆国际大巴扎各建筑无障碍出入口导引标识显眼,无障碍坡道通畅,轮椅使用者可自主进入。
新疆国际大巴扎是乌市重要的文化性地标,是新疆旅游业产品的汇集地和展示中心。2023年12月,天山区检察院在此设立公益诉讼观察点,将检察职能延伸至文化旅游行业,推动风险隐患治理。
2024年4月,检察官发现,大巴扎景区部分商业楼没有无障碍坡道;各建筑及观光塔的无障碍出入口缺乏清晰、连续的导引标识;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文化活动的重要基础。天山区检察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联合景区原设计单位开展现场勘察。设计单位六易其稿,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的改造方案。随后,天山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住建、文旅、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及设计院专家共同“会诊”,一致认可改造方案可行。
为推动问题根本解决,天山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统筹推进景区无障碍设施系统性改造,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国家标准,增设无障碍坡道、导引标识,同时升级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
相关行政单位立即部署,全程督导责任单位落实改造。今年6月,检察官会同设计院专家、人大代表复查,确认景区无障碍设施已全面达标,景区无障碍设施从缺失、不规范变为系统达标。
为巩固监督成效,近期,天山区检察院升级公益诉讼观察点功能,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将监督触角从无障碍设施延伸至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运营安全等领域,有效破解多头管理难题,以法治力量助力文化旅游地标提升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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