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法院开审全县首例拒执罪案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乔桥 发布时间:2025-07-24
A+ | a2021年11月20日至2023年4月11日期间,被告人王某某明知其苗木公司对喀什某合作社负有执行义务,为了逃避责任,仍将其公司账户收入全部转入他人及其本人账户,致使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因王某某作为该苗木公司控股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于2023年8月11日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之后,王某某分别于2024、2025年期间,通过微信支出达14万余元之多,其中包括抖音充值打赏主播等娱乐消费支出,被告人王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主观故意明显,情节严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此次审理传递了“生效判决必须执行”的鲜明信号。当日,通过此次公开庭审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案件3件,总标的额185510元,履行185510元。达成和解案件3件,总标的额102500元,履行完毕32500元,剩余70000元分期履行。疏附县人民法院将扎实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执行行动,始终坚持打赢打好执行攻坚战,用好用足各类执行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以打促执,执出声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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