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闭眼歇3分钟竟丢饭碗 法院:属生理需求,公司赔近5万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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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后闭眼休息3分钟,竟成了被开除的理由?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判决,明确用人单位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等费用。

  2021年3月,余某入职品某公司任店长。2024年9月26日,公司以其存在工作管理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主张,余某在工作时间、店内有顾客时坐在收银台睡觉,被商场投诉;其管理的门店曾在营业时间关闭店门,违反商场制度,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该场地,产生严重损失,故解除劳动合同。

  余某称,被投诉那次是他连续工作超8小时后疲惫,闭眼休息3分钟,并未睡着且接待了顾客;闭店那次是当日仅一名店员,只是上厕所时短暂关门。

  双方争执不下,诉至南沙区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连续工作超8小时,公司未安排人员顶岗,其疲惫时闭眼休息是正常生理现象,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长时间睡眠及影响销售。关于闭店,余某已作出合理解释。

  品某公司提供的时长为2秒的视频仅显示余某手扶着头闭着眼靠在背板上,不足以证明余某处于长时间睡眠状态,也不能显示其影响门店正常的销售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综上,法院判决品某公司向余某支付工资差额200余元、住房补贴3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572.24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法官提醒

  余某的行为并非严重过错,品某公司无证据证明其行为造成责罚规定中的“严重损失”,解除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

  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应维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据7月11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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