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诈在行动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03
A+ | a不是飞来横祸,就是天降好事……
面对套路 理智一点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晖 李婕 邓弟红 张曌静
平日里,当一通陌生来电告知你“涉嫌犯罪”“将被严惩”,或是抛出“上万订单”“免考包过”的诱人橄榄枝,你心中瞬间涌起紧张或狂喜,往往便落入了诈骗分子精心编织的情绪陷阱。
对此,民警表示,全都别信!无论好消息、坏消息,突然降临都暗藏玄机——生活中没有那么多无妄之灾,也没有那么多天降馈赠。面对这些真假难辨的意外,保持理智才是明智之举。
没那么多无妄之灾
“祖力吗?你涉嫌一起重大网络赌博案,将受到处罚……”6月17日16时许,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可克达拉边境派出所辖区居民祖力的微信上突然收到一条“山阳派出所民警”发来的消息。
祖力虽未赌博,但丢过身份证,担心因此引祸上身。
对方提出解决办法:如能立即通过支付宝缴纳1500元罚款,便可免除拘留处罚。
民警能直接要钱?祖力心生疑虑,果断拨打报警电话。民警了解情况后,当场揭穿骗局。
冒充公安民警实施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5月26日,阿克苏市公安局也办理了一起同类案件。
“我是阿克苏市公安局民警,你是张丽丽吗?你的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诈、洗钱等犯罪。”5月26日,阿克苏市居民张丽丽接到一通电话。
对方表示,张丽丽将因此被告上法庭。张丽丽吓坏了,连忙按照对方要求注册新的通讯账号,与其单线联系,并配合办案。
接着,对方以“核查银行流水、证明自身清白”为由,诱导张丽丽透露其名下银行卡号、存款金额甚至房产等信息,其间,还不断施压威胁,声称如不严格保密,不仅她本人将面临法律严惩,还严重影响儿孙的工作。
很快,阿克苏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捕捉到这一线索,立即启动预警机制。然而,被“深度洗脑”的张丽丽此时已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12万余元,当民警赶到时,她正准备继续转账。
民警迅速追踪涉案资金流向,依法进行紧急止付和冻结操作,最终为张丽丽挽回全部损失。
警方解析
此类冒充公检法的诈骗手段并不新颖,但异常狡猾。首先,伪造身份,制造恐慌。通常骗子会利用伪造的证件、通缉令或案件信息,编造被害人涉嫌犯罪的虚假事实,让被害人产生巨大心理压力和紧迫感。第二步,切断联系,要求保密。骗子以“案件涉密”“影响调查”等理由,要求被害人不得向亲友透露情况,切断其与外界的正常联系和求助渠道。第三步,诱导转账,步步紧逼。初期,骗子可能以“保证金”“罚款”“资金清查”等名义要求小额转账试探,一旦得手或被害人表现顺从,便会层层加码。
天上不会掉馅饼
6月15日,库车市某餐厅老板张婷接到一笔大订单:一个自称是当地某中学老师的陌生人打来电话,提出要在其餐厅订3天餐食,总费用达6万余元。
就在张婷筹备食材时,对方再次来电,声称餐费已转账,并以“需购买指定食材”为由,要求她先行垫付23000余元。可张婷查询账户时发现款未到账,这才意识到不对劲,随即前往库车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幸福城社区警务室求助。民警了解情况后,确认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订单”类电信网络诈骗。
5月24日,库车市另一位商户老板买玉林也遭遇过类似骗局。骗子同样冒充中学教师,先以“学校搞活动需给16名学生化妆”为幌子获取买玉林信任,随后又称学校需采购食品,但无法垫付资金,让买玉林联系指定供货商先行垫付。为拿下这笔订单,买玉林按要求转账8000元,事后才发现落入诈骗陷阱。
5月23日,策勒县居民艾荣刷到一条视频广告——“免考包过,快速拿证”。他立即通过微信联系,对方自称是某驾校教练,有特殊渠道能让艾荣不考试就拿到驾照,但需要给钱“打点关系”。于是,艾荣将报名费、培训费、打点关系费共计9800余元转给对方。
几天后,联系不上教练的艾荣意识到被骗,连忙向策勒县公安局报案。
警方解析
遇到好事,人们往往趋向选择“相信这是真的”,而骗子也正是吃准被害人这一潜意识,通过先给出“大利益”的惊喜和诱惑,再提出“小付出”的方式,让被害人放松警惕。其间,骗子会打造符合被害人需求的人设,骗取对方信任,再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汇款,完成诈骗。
(文中被害人均为化名)
专骗求助者,男子被判3年4个月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赵祺 胡丽
网上求助遇到“热心人”?当心!这份“好意”可能包藏祸心。近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案件。
华子是一名95后,没有稳定工作,平时喜欢上网。一天,华子刷手机时,看到网友“天天”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有谁认识能处理交通违法的人呀?”
“我可以!”华子立即回复。
两人私聊后,华子向“天天”打包票:自己有熟人,400元就能办成。见华子信心满满,“天天”当即转账。
“天天”不知道的是,华子其实是个骗子。2018年至2024年期间,华子通过发布虚假信息以及在社交平台寻找求助信息,利用处理车辆违章、办理证件、租赁车辆、出售货物、介绍工作等事由,向60余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4.4万余元。
公安机关陆续接到报案,调查发现行骗者可能是同一人。摸排锁定华子为犯罪嫌疑人后,民警将其抓捕归案。
讯问中,华子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今年5月,公诉机关依法对华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华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抖音等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寻找被害人求助信息,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财物34350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9700元。华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巨大。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华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损失。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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