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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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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债通知

  债务人、抵押人:阿卜来孜·托合提(男,公民身份号码:653128197705151616)

  债务人、抵押人阿卜来孜·托合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24年6月27日在乌鲁木齐市签定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40077847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号:(2024)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9612号。

  根据前述《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债务人(抵押人)阿卜来孜·托合提向该银行贷款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贷款期限为300个月。贷款发放后债务人、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25年4月15日登报公告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提前收回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要求债务人、抵押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截止2025年4月26日,债务人共欠贷款本金人民币758467.6元,利息人民币18302.8元,本息合计人民币776770.4元,以及截止到被申请执行人实际还款日应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李娇艳、公证员助理祖力胡马尔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借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7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承担。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娇艳、祖力胡马尔

  电话:17799711831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5年6月18日

  分类公告

  ●新疆途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王柏权私章(6501040231144)遗失,声明作废!

  ●新疆领胜石材有限公司公章(6501040270294)遗失,声明作废!

  ●乌鲁木齐市西部畅行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章(6501040204852)遗失,特此声明!

  ●新疆贵迈展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章(6501020179627);法人郭疆飞私章(6501020179629);公章(6501020179626);合同章(6501020179628)均遗失,声明作废!

  ●木巴热克·木合麦提(65010619950201162X)遗失兵一学府27-1-1603室随房附赠机械车位协议,序列号623,声明作废!

  ●特克斯县勇城保洁处(个体工商户)6540275006578 号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新疆飞驰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540045021258 号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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