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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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本委受理的〔2025〕225牛建虎诉新疆宇锋鸿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900若克亚木·吾斯曼诉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吉来顺柴火鸡店、〔2025〕张三利诉被申请人新疆乐驰疆域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以上单位、个人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上述单位、个人送达以上案号仲裁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决定书(河南东路781号)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后 非终局案件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终局案件30日内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起诉或不申请撤销,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开庭公告送达

  本委受理的〔2025〕508-1努尔艾合麦提·阿卜来提、〔2025〕508-2周文鑫、〔2025〕462-1努尔阿拉·努尔麦麦提、〔2025〕462-2王转红诉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刘式菜夹馍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2025〕485张路加诉被申请人新疆功夫榜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2025〕494-1彭冬艳、〔2025〕494-2艾丽非叶·阿布都艾尼、〔2025〕494-3马丽娜、〔2025〕494-4冯琦、〔2025〕494-5李月月、〔2025〕494-6马玮炜、〔2025〕494-7赵清华、〔2025〕494-8张居原、〔2025〕494-9金文杰诉被申请人新疆长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梅霞、〔2025〕479-1马玉玲、〔2025〕479-2杨秀英诉新疆非舍臻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杨伟东、〔2025〕479-3张莲诉新疆非舍臻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5〕472史亚东、〔2025〕509-1李敬文、〔2025〕509-2朱雪琳、〔2025〕509-3黄肖雄诉新疆正奇五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530-1李其能、〔2025〕530-2马英建诉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博瑞盈商贸有限公司,因以上单位(个人)通过直接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现依法向以上单位(个人)公告送达上列案件的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的2025年8月6日上午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781号四楼)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缺席审理此案。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6月18日

  公 告

  新疆金阳光铁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县西部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2019)乌仲库字第0030号案件,申请人和静县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新疆金阳光铁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县西部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6号海滨商业城3栋6层1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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