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餐饮存隐患 检察建议促规范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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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沙雅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近日,沙雅县居民丽丽(化名)在某网络外卖平台点了一份餐,她发现,不少商家开始提供“小份菜”“半份菜”,送到家的外卖餐盒上还贴着“适量点餐、反对浪费”提示语。

  这些变化源自沙雅县人民检察院制发的一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去年9月,沙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发现,某网络外卖平台入驻的多个商家没有上传完整的相关资质证书,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不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作为网络外卖平台的入驻商家,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材料;作为平台,应该履行审核义务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首页显著位置。

  沙雅县检察院随后向该县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对网络外卖平台的监管,规范和完善外卖平台公示和追责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力度,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召开外卖平台负责人行政指导会和约谈会,督促外卖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严格审核经营者资质及其发布的商品信息,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责令整改。

  一次“问诊”,掀起整治“风暴”。沙雅县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督促网络外卖平台建立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机制,另一方面引导平台探索建立经营者正向激励制度,与商家签订《网络餐饮平台防止外卖食品浪费承诺书》,以醒目方式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不断推动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

  此外,沙雅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近百家入驻网络外卖平台的商家开展常态化检查,严防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防范并及时制止利用商品信息和广告宣传诱导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病态消费的行为,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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