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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进牧区 司法为民暖人心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松哈尔·努尔兰别克   发布时间: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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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治报网讯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解决牧区群众诉讼难、成本高问题,青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团队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审判庭搬到牧民家门口,采取巡回审判模式,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阿某某与被告胡某某于2023年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胡某某以4万元价格购买阿某某名下车辆,首付2万元后,剩余2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2025年5月,阿某某向青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某支付尾款。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牧区交通不便、当事人往返法院耗时耗力,随即启动巡回审判模式,综合审判团队驱车100公里深入牧区,在当事人家门口开庭审理此案。案件审理结束后,巡回审判团队就地开展了普法宣传,牧民们积极参与互动,提出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法官一一做出解答。针对车辆交易问题,法官现场提醒牧民:在实践中,购买二手车时,要主动询问车辆来源、了解车辆权属登记,签订车辆买卖合同,作详细约定,保留付款凭证,车辆交付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汽车交易顺利进行。      

青河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旨在把“坐堂办案”转变为“送法上门”,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贴近群众、扎根基层、方便诉讼的桥头堡作用,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法院新形象。

责任编辑 闫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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