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行中遭风筝线勒喉,该如何维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1
A+ | a5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的蒋先生在长沙县骑摩托车时, 突然感觉脖子被一根线勒住,“因为之前听说有骑手被风筝线勒喉的事,我下意识地用左手护住脖子,右手捏刹车,然后连人带车摔倒了。”蒋先生说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治疗,医生表示,如果车速再快一点,后果不堪设想。
5月19日,记者与蒋先生取得联系。“当时我的车速比较慢,只有30码左右,但即便如此,被风筝线勒到时,脖子仍火辣辣地疼,现在伤口虽然已经愈合,但看起来还是很明显。”蒋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循着这根线,在一百多米外找到了风筝,但他无法确定风筝是别人遗失的,还是故意扔在这里的,或者是因为看到他摔倒后逃跑了。
“现场不止我一个人受影响。在我摔倒后,后面还有骑自行车的市民因为这根风筝线缠到车上,差点摔倒。”蒋先生说。
“我已经报警了,但这片区域比较大,从公共视频里很难找到肇事者。”蒋先生表示,这么多天过去了,这件事没有任何进展。“我想找到放风筝的人,让他们赔偿我的损失,并依法处理此事。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这件事提醒大家:放风筝的人不要随意丢弃风筝线,不放的时候要收好;骑电动车、摩托车的人在骑行过程中也要注意风筝线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蒋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近期频频爆出因风筝线引发的安全事件:3月22日,河南省安阳市一名17岁男孩骑车时被风筝线割伤脖子;同一天,江苏省泰州市一男子骑摩托车时被风筝线割喉;4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外卖员小李送餐时被风筝线割伤脖子,留下一道长达25厘米的伤痕。
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震表示,遇到此类事件,确认侵权行为人的身份对于维权至关重要,群众若遇到被掉落风筝线割伤的情况,建议立即报警并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公共视频、风筝线残留物等,确定可能的责任人或管理单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亦可根据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主张由相关公共场所管理人(如风筝放飞场所的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受害群众需收集医疗单据、现场证据等材料,通过协商或诉讼的形式维权。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需鉴定伤残等级)、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吴震说。
据5月19日“潇湘晨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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