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侵占 法官化解侵权纠纷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李续群 郭双双 发布时间:2025-04-28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郭双双报道) 近日,霍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持续多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兼顾了被告的实际困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2年,尔某去世后,其子阿某依法继承了父亲留下的0.75亩院落及3间房屋。2015年至2021年,阿某未在该院落居住,2021年11月返回时发现院落已被牛某占用。阿某多次要求牛某搬离,但牛某称自己“购买”了该院落,拒绝腾退。由于阿某从未授权他人出售房产,牛某的“购买”行为缺乏合法依据,导致阿某长期无法使用自家院落。3月24日,阿某将牛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返还院落。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溢详细查阅卷宗并组织双方沟通。牛某辩称,其作为低保户,已自费修缮房屋围墙、更换大门并种植树木,若搬离将面临实际困难。张溢从法律和情理双重角度释法说理:一方面明确牛某侵占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引导阿某考虑被告的实际投入。
4月3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牛某于2025年5月5日前向原告阿某退还院落;原告也表示同意向被告支付修缮院落围墙的材料费用3000元,并当庭支付,该起侵权责任纠纷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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