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时平息3年“牛风波”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8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詹晓明
通讯员 侯建文
“这牛买回来没多久就死了,还要我结清尾款,找谁说理去啊!”
“牛卖给你时好好的,死在你家里了,那是你管理不善,已经达成的协议你不能反悔。”
3月27日一大早,阿某和买某刚在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五堡人民法庭见面,就吵了起来。
这事得从3年前说起。2022年,伊州区五堡镇博斯坦村村民阿某因一次交通事故打乱了平静的生活,导致家里饲养的8头牛无人照料。于是,阿某决定将牛卖了,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买家。
同年4月11日,村委会干部乃买提·扎依尔为了帮助阿某,找来邻村的养殖户买某,买某看了阿某的牛后,只愿给出“8头牛总共32000元”的价格。阿某要求加价,买某拒绝。乃买提对买某说:“你的经济情况比他好点,你看他出了交通事故,家里面还有即将上大学的孩子,就算是帮帮他家吧,再加1000元怎么样?”最终,在乃买提的见证下,双方口头达成买卖协议,买某当场支付部分购牛款25000元。
谁知,半个月后一头牛死了。买某找到阿某“讨说法”,阿某称,牛一直都是健康的,并要求买某按照约定结清尾款。买某则称,死的这头牛在交付的时候身体状况就不好,不愿支付尾款。
今年3月,阿某将买某诉至五堡人民法庭。3月27日,人民法庭庭长库尔班·艾比布拉联合村委会人员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开始时,双方情绪激动、互相指责,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库尔班先给双方各倒上一杯热茶,安抚情绪,然后为他们算了一笔经济账,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只会提高解纷成本,对两人来说都不划算。经过库尔班近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对于牛死亡的损害结果,阿某担责40%,买某担责60%。随后,买某当场向阿某支付尾款,两人握手言和。
“法庭处在司法服务基层治理最前沿,所办理的案子多是标的额小、法律关系简单的‘小案’。对老百姓而言,‘小案’也关乎大民生,办好每起‘小案’,将纠纷化解在一线,才能为群众送上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伊州区法院副院长李文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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