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载隔阂一朝解 综治中心内的法理与温情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7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通讯员彭艳报道)3月24日,奎屯市综治中心家事法庭内,一场赡养纠纷被巧妙化解。
王女士是一位六旬独居老人,患有高血压和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然而她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两个儿子也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她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两个儿子支付2023年6月至2025年2月的赡养费。
奎屯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力敏锐地察觉到,这场纠纷的核心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亲情的缺失。他以“修复亲情关系”为核心目标,采用了独特的“三步调解法”。
第一步,深入了解各方实际困难。通过多次单独谈话,杨力发现,王女士最渴望的并不是单纯的经济补偿,而是子女的关怀和陪伴。她希望儿子们能够多回家看看,陪她说说话,让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第二步,依法确定赡养费标准。杨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新疆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了合理的赡养费标准。
第三步,提出调解方案。杨力提出了“分段支付+定期探望”的方案:历史赡养费部分,由两个儿子于2025年12月30日前各支付3万元(2023年6月-2025年2月);月度赡养费自2025年3月起,每月按时支付1500元。同时,要求两个儿子每季度返乡探亲,每周电话问候。
经过杨力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两个儿子表示愿意按照约定支付赡养费,并承诺每年春节、中秋等节日返乡探望母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探望,每周至少打一次电话问候。
调解结束后,大儿子表示以后一定会常回家看看,小儿子虽然因为孩子生病未能赶到现场,但他通过电话表示,会和哥哥一起孝顺母亲,为自己的孩子树立榜样。
责任编辑 王筱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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