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他人改装手机用于赌博 拘役5个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3

A+  |  a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王晓翔)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聂某某帮他人改装手机摄像头用于赌博。近日,聂某某因涉嫌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据公安机关调查,聂某某会改装手机摄像头,他收取张某某3000元,帮其将手机摄像头改装至手机一侧,并在手机上安装相关软件。张某某通过配套的扑克牌、微型蓝牙耳机,在赌博时通过软件识别赌友牌面大小,以此达到作弊的目的。

  经鉴定,改装后的手机属于窃照专用器材。聂某某因涉嫌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移送至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该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向乌市沙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聂某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证据确凿,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窃照、窃听设备可能被用于偷拍、诈骗、敲诈勒索,严重威胁他人隐私和财产安全,我国严禁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此类设备,严禁帮助他人改装设备用于赌博、偷拍等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可疑设备或行为,应立即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