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机背后暗藏非法放贷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2
A+ | a“租借手机套现,无需抵押、快速审核、当天放款……”这些诱人的广告背后,暗藏非法放贷的犯罪链条。借款人陈女士就是因为轻信这类广告,背上了“巨额”债务。
3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租机放贷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时,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借款为何要分期租手机?
2024年2月,陈女士来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报案,称自己通过租机方式从某平台借款18万余元,哪知却背上40万余元的债务。
因急需用钱,陈女士联系贷款中介吴某,对方表示有无需抵押、征信的贷款渠道。陈女士随即通过吴某认识的租机平台分期租赁手机再折价变现的方式借款。陈女士扫描吴某提供的二维码下载安装了一款名为“xx商城”的APP,并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客服,线上签订了“分期协议”,约定“租借”手机,在3个月内分12期支付给平台约手机价值两倍的租金,期满后获得手机所有权。
吴某称,收到首期租金后,其会将租借的手机邮寄至指定商家进行回收评估,从中扣除中介费、手机“折旧费”后,剩余折现费用归陈女士。起初,陈女士以为只需要租赁几部价值比较高的手机变卖即可凑足借款数额,但吴某表示这些租赁的手机都是折价出售,不能依照市场价计算。层层套路之下,陈女士先后从“xx商城”租得40余部手机,对应的手机均由吴某安排邮寄至指定的手机回收商处变卖,陈女士从中套现18万余元,但在3个月内需偿还的“租金”高达40万余元。
接报案后,静安分局迅速立案侦查。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线索,侦查人员怀疑该起债务纠纷背后存在一条非法放贷的产业链。2024年2月21日,侦查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即“xx商城”负责人戴某并扣押手机、电脑等涉案物品。
厘清租机放贷犯罪手法
该案放贷手法较新,除了借款人之外还涉及租机平台、贷款中介、手机回收商等多方,并且犯罪嫌疑人戴某到案后,始终否认自己变相非法放贷的事实,辩称平台从事的是手机分期买卖业务,分期利息只略高于市场利率,其并未从中收取高额利息,至于这些手机,客户是自用还是出售套现其并不知情。经进一步侦查,检察官基本还原了戴某以租赁手机为幌子变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发放贷款的犯罪事实。
2023年左右,戴某认识了几个贷款中介,听中介提到“现在搞租机放贷可太赚了,简直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所谓“租机放贷”,表面上是向客户提供手机分期买卖服务,实际上是将发放高利贷的行为藏匿于手机租赁业务之中。从那之后,戴某四处打听相关信息,了解到要开展这项业务得有一个线上平台来运作,于是,在2023年7月设立了一款名为“xx商城”的分期租赁APP。随后,戴某找到了吴某、秦某等贷款中介,承诺只要为平台拉到有贷款需求的客户,他就会给予丰厚的报酬。
租机放贷是如何运作的?首先由贷款中介引导客户下载“xx商城”APP,客户根据自己所需资金的数额与商城签订租机协议;接着中介会将分期租赁的手机直接邮寄至戴某事前安排的手机回收商处,折价变现;最后扣除中介费、分期利息、折旧费等费用后,平台才会将剩余的钱款打到贷款客户的账户上。而借款人则需要按照租机协议内容支付高额账单,他们不仅要承担手机价值两倍的租金,还要支付手机回收时产生的差价以及不菲的中介费用。就这样,戴某设立的手机租赁平台,在贷款中介、手机回收商的紧密配合下,顺利实现了“平台租赁手机——市场流转变现——贷款资金发放”的整个过程。
2024年8月29日,案件被移送至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发现戴某手机内存储了多份放贷记录及获利表格等证据材料,戴某则提出自己曾与部分客户约定减免利息的辩解。
静安区检察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针对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的贷款表格数据,建议侦查机关查证后移送审计,在恢复平台数据的同时寻找借款人制作相应笔录。
面对补充调取的证据,戴某承认通过贷款中介找客户,以租机平台为幌子,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放贷。经审计,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戴某以租机方式共向130余人放贷,金额共计170万元,年化利率为37%至1155%不等。
打击非法放贷利益链条
2024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电子数据时,戴某手机中储存的部分借款人手持借款合同与现金的照片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既然戴某是通过租机平台放贷,借款人直接和平台签订分期租金协议即可,戴某可能还存在线下放贷的行为。”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为此,检察官依法讯问戴某,其虽然承认这些照片确是其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时留存的凭据,但辩解称其中大部分借款人在借款后很快反悔,借款关系因而中断,又未能及时删除相关凭据。
检察官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梳理对应的借款人,确定存在借贷关系的借款人数达40余人。
最终,戴某承认作案事实。经检察机关查明,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戴某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40余人发放贷款200万余元,年化利率为76%至2520%不等。此外,戴某的电脑和手机中有一份含有几千条公民个人信息的表格,其中部分客户与贷款中介介绍的客户存在交叉。
今年2月11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戴某提起公诉,除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戴某永久删除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获得法院支持。
目前,与该案关联的贷款中介吴某、秦某,手机回收商陈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4月1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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