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误发工资索要遭拒 法院判决全额返还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2
A+ | a本报察布查尔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王樾)某建设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1.33万元工资错转至离职员工林某账户。多次索要未果后,某建设公司将林某诉至法院。近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林某全额返还。
2023年4月,林某在某建设公司短期务工后离职。同年9月,公司财务人员误将1.33万元工资转入其账户。发现错误后,财务人员多次联系林某要求退款,但遭拒绝。今年2月,某建设公司将林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1.33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庭审中,林某承认收到款项,但辩称某建设公司未提供证明材料,且此事影响其生活,故拒绝退款。林某反诉要求某建设公司赔偿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自2023年3月起按月发放工资至案件终结。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获得的1.33万元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但因过错方为某建设公司,利息诉求不予支持。对于林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和工资要求与本案无关,需另行主张。
3月18日,法院判决林某在5日内返还1.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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