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力量守护首府生命之源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8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魏琪)自2024年年初起,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开展 “清源净水”水资源水生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累计办理涉水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件,推动解决水源地保护、河道治理、饮用水安全等突出问题,构建全方位水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专项行动启动后,乌市检察机关开展全域调研,结合历年办案数据实地勘查,精准掌握乌市30条河流、沟渠存在的生态隐患,制定印发《“清源净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 “水源地保护、河流生态治理、城市水体整治、水土资源费征管”四大主攻方向。同时建立动态督导机制,编制《涉水领域违法监督指引》,通过两次专项推进会压实基层院办案责任,形成“市级统筹、区县联动”的立体化监督格局。
乌市两级检察机关聚焦河道行洪安全,开展全流域巡查,督促拆除河道违建4座,清理高秆作物及垃圾20处,修复破损护栏和设施12处;聚焦居民饮水健康,排查143处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督促整改未定期消毒清洗水箱、未定期进行水质检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聚焦城镇排水安全,排查洗车、餐饮、医疗、美容美发等经营主体170家,督促整改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医疗机构污水直排等问题,推动违法排污有效整改;聚焦水资源保护,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费和水资源费35万余元,申请10万元资金进行节水设施安装改造,实现水资源集约化利用。
专项行动中,乌市检察机关探索水生态治理新路径,构建“科技+协作+共治”立体化保护模式。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违法排水、异常用水、欠缴水资源费线索,开展监督工作。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与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建立跨地域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乌鲁木齐县检察院围绕水源地冰川保护,与昌吉市、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一号冰川”保护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
据悉,乌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清源净水”水资源水生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强化府检联动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用检察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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