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骑共享单车“碰瓷”25次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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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的一天早上,北京市民李某开车上班时,突然听到剐蹭声,下车查看发现骑自行车的男子张某摔倒在路边。李某在对方私了要求下提出给1000元作为赔偿,男子加价到2000元,见李某同意又改口加到3000元。经协商,李某转给对方2500元。

  几天后,李某在同一地点又见到张某。李某看到张某边骑车边东张西望,便驾车跟随。见张某来来回回在附近打转,李某意识到他可能是“碰瓷”的,立刻报警。

  2024年4月的一天,出租车司机刘某准备将车停靠在路边让乘客下车,发现张某在车前慢悠悠骑行,便打算超过他再停车。谁知,刘某驾车刚超过张某就撞上了。

  “事故”发生后,刘某马上带张某去医院,但刚开出一段,张某就要求停车,声称直接给钱就行。

  另一名被害者江某回忆:“他说去医院检查肯定一堆问题,让我给点钱私了,他回头就跟家人说是自己骑车摔倒的。”张某向江某索要3000元,最终拿到2300余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查看张某的微信、支付宝交易明细,发现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他有大量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钱款进账。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追溯转账源头、查找被害人,同步调取电子数据。

  “综合多名被害人的描述,我们发现,张某总是坚持不让报警、不去医院、只让对方给钱,被害人同意转账后立刻打开手机,且一打开就是微信收款界面,钱到手后行动自如地离开。因此,我们认为他存在故意制造事故、利用被害人不想过多纠缠而快速私了的心理讹诈。”办案检察官表示。

  2024年4月28日,掌握大量证据后,民警在北京市大兴区某出租屋内将64岁的张某抓捕归案。

  经审查认定,张某在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间,相继在石景山区、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大兴区等地,骑行共享单车故意碰撞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倒地后以私了为名骗取25名被害人共计4.6万余元。

  2024年12月4日,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今年3月17日,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目前,张某的家属已将涉案钱款全部退还。据3月26日《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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