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北上》生活 学法律知识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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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北上》海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施玟宇
近日,电视剧《北上》正在热播。该剧通过细腻的群像刻画,展现了不同家庭背景的年轻人面对职场、家庭、情感时的挣扎与蜕变。追剧时,晓法发现该剧还巧妙融入了多个法律问题。
剧中,正在读高中的夏凤华为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与一名自称“星探”的摄影师签订拍摄合同。事后,夏凤华才得知,这名摄影师看似从事正规拍照行业,实则靠拍摄内衣照和色情照赚钱。
合同中,摄影师承诺给夏凤华高额签约费,并提供广告拍摄机会,实际上是为了隐藏不良企图。更令夏凤华震惊的是,合同中还约定了高额违约金。
晓法想问:这份合同可以撤销吗?需要赔偿高额违约金吗?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海峰表示,合同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现实中,欺诈行为包括故意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等。
摄影师是以欺诈手段骗取夏凤华的信任签订合同,夏凤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被撤销后,该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夏凤华无需支付违约金。此案也给广大青少年以警示,签订这类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警惕高额违约金等不合理条款。
剧中,夏凤华是家中独女,母亲李燕和父亲夏茂田十分宠爱她。可夏凤华的奶奶却以没有男丁为由,逼迫夏茂田过继一个儿子。夏茂田心知老太太是想通过过继的孙子来分家产。于是,他承诺:自愿放弃老家房屋的拆迁款,条件是老太太不再提过继的事情。夏茂田再三保证自己和妻子绝不反悔后,老太太这才作罢。
晓法想问:夏茂田代替妻子李燕放弃拆迁款,这样的承诺有效吗?
田海峰说,如果妻子不同意放弃财产,丈夫单方面承诺放弃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剧中未明确介绍夏家老屋的性质,无法断定该房屋属性,但李燕事后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日常生活中,夫妻一方替另一方承诺放弃财产的行为,应当征求另一方的同意并具备以下条件才发生法律效力:1.承诺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2.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3.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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