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检察 正文

叶城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开启校园“护苗”新征程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周建忠   发布时间:2025-03-17

A+  |  a

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卡合尔·阿不力木面向师生聚焦“以法律为盾,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系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定、为新学期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法制副校长卡哈尔·阿不力木结合司法实践,从法律定义、行为界定、责任后果三个层面开展讲解。“肢体殴打、恶意造谣、网络侮辱、集体孤立等行为均属于校园欺凌范畴”,并通过近几年办理的典型案例,详细阐述欺凌行为对受害者、施暴者及家庭造成的多重伤害,特别强调已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当提及某校园欺凌案件中施暴者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例时,现场发出阵阵惊叹:原来欺负同学不只是犯罪,真的会坐牢!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让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提升,更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夯实基础。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为抓手,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添砖加瓦,用法治之光为青少年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李冰姿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