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犯困别硬撑 勿拿生命去“赶路”
分类:法院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马小文 发布时间:2025-03-17
A+ | a
通讯员 周茹绘
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伊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肇事罪案件。2024年6月,被告人张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货物,因长时间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偏离机动车道,将路边行人撞倒。事故发生后,张某随即拨打120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到场。经现场确认,行人当场死亡。张某对肇事经过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疲劳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发后张某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2025年2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疲劳会影响驾驶人的注意力、感知力、思维能力和意志力等,易导致视线模糊、动作呆板、反应迟钝甚至短暂睡眠等状况,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选择长途出行应合理安排行车计划,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带着困意强行开车。
责任编辑 李冰姿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新疆多地推行春假 打造“行走的成长课堂”
-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省级领导读书班举行
- 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