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也是一种爱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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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盛云华 冯亚瑞

  2月10日,在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王某和刘某为了3岁儿子刘小某的抚养权争得不可开交。

  “孩子出生后一直由我照顾,刘某不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还多次酒后对刘小某动手,孩子不能跟他。”王某对法官说。

  “孩子出生后家里的各项费用都是我在负担,我快50岁了,就这一个儿子,必须留在身边抚养!”刘某也不甘示弱。

  2020年12月,王某和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但双方未登记结婚。2021年9月,刘小某出生。此后,二人感情逐渐恶化,几番争吵后,王某带着刘小某回了娘家,与刘某断绝往来。刘某与王某多次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闹得很不愉快。

  2024年7月,王某将刘某诉至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非婚生子刘小某由其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库尔勒垦区法院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2月,此案在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官审查发现,刘某确实存在酒后对刘小某实施暴力的情形,刘小某年仅3岁,与母亲王某的感情更为深厚,在双方经济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刘小某由母亲王某抚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

  针对此情况,法官积极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展开调解,劝导双方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出发点考虑问题。

  法官向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面对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刘某始终不为所动。

  这时,法官向他们讲了一个故事,“有两个母亲,都说走失的小男孩是自己的儿子,但过去没有亲子鉴定,判官也很难判断。于是判官说,‘你们谁抢到孩子,孩子就归谁。’两个母亲听罢就开始抢孩子,孩子被拉扯得大哭起来。其中一个母亲突然放手了,趴在地上大哭。判官站出来说,‘放手的才是孩子的母亲。’”

  听完,刘某眼眶湿润,沉默许久后对法官说:“就让孩子跟着妈妈吧,我不愿孩子在‘拉扯’中受伤。您说得对,真正爱孩子就应该先‘放手’,我不争了。”

  看着刘某痛苦的样子,王某也红了眼眶,决定放弃抚养费,并且承诺会积极配合刘某履行探视权,保护好父亲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拿到调解书后,王某与刘某在法庭上以一个拥抱结束了这场孩子“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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