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03
A+ | a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李连兄(身份证号码:652324197706171920)
抵押人:孙武年(身份证号码:652324197304061913)
保证人:新疆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18年1月30日与借款人李连兄、抵押人李连兄、孙武年及保证人新疆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180004152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18年2月1日起至2043年1月31日止,贷款金额玖拾玖万元整(99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处于2018年2月12日出具了(2018)新乌法诺证经字第7377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李连兄、抵押人李连兄、孙武年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李连兄、抵押人李连兄、孙武年及保证人新疆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180004152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5年3月3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王丽君(身份证号码:652722197502010745)
我行于2011年6月17日与借款人、抵押人王丽君及保证人新疆金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5201100033775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11年6月21日起至2031年6月20日止,贷款金额叁拾贰万元整(32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处于2011年6月21日出具了(2011)新证经字第45730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抵押人王丽君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王丽君及保证人新疆金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5201100033775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5年3月3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王志军(身份证号码:620523198810011793)
抵押人:牛娟娟(身份证号码:620523198909161724)
我行于2020年11月16日与借款人、抵押人王志军及抵押人牛娟娟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00138025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50年12月16日止,贷款金额伍拾壹万元整(51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0年12月20日出具了(2020)新乌法诺证经字第32436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抵押人王志军及抵押人牛娟娟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王志军及抵押人牛娟娟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200138025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5年3月3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姚宗良(身份证号码:650121199201311710)
我行于2011年12月23日与借款人、抵押人姚宗良及保证人新疆金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110045121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12年3月9日起至2032年3月8日止,贷款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处于2012年3月15日出具了(2012)新证经字第8354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抵押人姚宗良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姚宗良及保证人新疆金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110045121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5年3月3日
遗失公告
1.阜康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885600000880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天池街支行,账号:3004832709200002034,特此声明。
2.阜康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Z885600002860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阜康市支行天山街分理处,账号:065401040003461,特此声明。
3.阜康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Z8856000029305,开户行:阜康农商行博峰街支行,账号:8084010801201100008639,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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