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当事人心结后 法官夸赞“苹果甜”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房佳伟 段作领 发布时间:2025-02-26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2月24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录园回访得知,果农胡某又收到陈某、马某、艾某支付的一笔货款。“多亏您主持调解,欠款很快就要结清了。”胡某向陈录园表示感谢。
几年前,马某和艾某结识来兵团第三师创业的陈某,三人很快成为好朋友。2024年10月,陈某、马某、艾某分别出资3万元、7万元、5万元,合伙做果品销售生意。之后,他们与果农胡某签订《苹果购销合同》,约定总货款为25.4万元,三人先支付15万元,剩余的10.4万元待苹果售出后付清。
然而,苹果销售不如预期,同时,他们还面临胡某催要货款的压力。
眼看亏损越来越大,分红目标渺茫,陈某以急需补贴家用为由,提出退伙,但马某、艾某不同意。陈某叹气说:“现在要亏本,我不退出没法跟家人交代。”马某和艾某则认为,既然是共同出资,就应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哪能说退出就退出。
胡某追讨货款无果,于2024年12月25日将三人诉至喀什垦区法院,要求其一次性付清剩余苹果款10.4万元。
承办法官陈录园了解情况后,一面向陈某强调合伙协议的法律效力和退伙可能要承担的后果,引导马某和艾某珍惜情谊,冷静协商解决问题;一面建议胡某根据当前情况,考虑让三人分期支付货款。
要想让双方当事人解心结,顺利售出苹果是关键。为此,2024年12月25日,陈录园与书记员跟随4人到储存苹果的冷库查看。确认苹果品质还不错,陈录园鼓励陈某、马某、艾某齐心协力抓销售,同时力劝胡某首选分期付款方案。
陈某决定放弃退股,与马某、艾某想办法把苹果卖出去。马某和艾某则同意回款后,优先对陈某予以收益分配。而后,在法官的主持下,陈某三人与胡某达成和解,约定三人当天向胡某支付货款6.2万元,余款于2025年3月底前付清。
签完调解协议,马某挑选出几个苹果,擦了擦递给陈录园说:“这苹果很甜,您尝尝。”“苹果确实甜,一定会卖出好价钱。”陈录园咬了口苹果笑着说。
责任编辑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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