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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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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抵押人:曹万辉(公民身份号码:62270119710222291X)
抵押人:樊春莲(公民身份号码:622701197505152944)
你们与债权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于2017年6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7)新乌证内字第28367号】。截至到2025年1月4日,借款人曹万辉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壹仟零陆拾叁元贰角陆分(小写:181063.26元),利息人民币:叁仟贰佰零叁元陆角玖分【包括:逾期利息:3116元,复利:26.84元,罚息:60.85元】,本息合计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贰佰陆拾陆元玖角伍分(小写:184266.95元)未偿还。
现债权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以曹万辉逾期未偿还借款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你们见报10天内,前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2楼
联系电话:(0991)2322387 踪雪莲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2月18日
提存公告
各提存受领人:
债务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1月6日向本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并于2025年1月7日将投标保证金共计7273511.93元提存于本处。请各提存受领人(名单详见本处于2025年1月24日在该报发布的公告)于2030年1月7日前持以下相关材料到我处领取。
(一)单位投标的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收款账户证明。
2、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原件、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合法部门出具均可)、营业执照原件、收款账户证明。
3、投标人被注销的,原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原件、营业执照、持股比例证明(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系统查询打印)、收款账户证明;原全体股东对保证金分配已达成协议并经公证的,有权领取的股东的身份证原件、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分配协议公证书、收款账户证明。
(二)个人投标的
1、投标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原件、收款账户证明。
2、投标人死亡的,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原件、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原件、收款账户证明。
(三)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丢失和无法亲自到场的情形
1、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丢失的投标人,应首先前往银行查询、调取,确属无法提供的,公证处经与债务人核实并确认投标人缴款信息无误后,投标人持前述一、二条款中的证明材料及在债务人处领取的受领确认函(附收款方银行缴纳凭证)至公证处办理保证金领取事宜。
2、前述一、二条款中无法亲自到场的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有代为办理提存款领取事宜(注明金额)、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相关文件等内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委托主体应为单位,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名】。
通知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五楼
联系人:凌丽
联系电话:17799711961
2025年2月18日
新和竭智达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5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4万吨/年苯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和竭智达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5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4万吨/年苯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信息公开,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环保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环评信息全文链接:https://ask.aksxw.com/sy/gg/202502/t20250213_26703095.html,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新和竭智达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8日
遗失公告
1.迪丽努尔·米吉提遗失医学出生证,出生证编号:S650048855,出生地点: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卫生院,出生时间:2018年5月1日,现声明作废。
2.巴楚县红海小区6楼2单元403室阿不来提·阿布力孜(653130197505080034)押金发票丢失,票号:0000984245金额:1500元,现声明作废。
3.蔡潇不慎遗失警察证,证件编号:641263,颁发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现声明作废。
4.新疆北新恒通典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6501040202241,现声明作废。
5.新疆北新恒通典当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编号:6501040202242,现声明作废。
6.新疆北新恒通典当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私章,编号:6501040202245,现声明作废。
7.新疆北新恒通典当有限公司遗失合同章,编号:6501040202244,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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