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公安 正文

安全“课”不容缓,民警来“开讲”啦!

分类:公安   来源:   作者:通讯员 马静   发布时间:2025-02-17

A+  |  a

  新疆法制报网讯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提前部署,组织民警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了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开学第一堂课”活动,为师生们送上了一份特别的“开学礼”。

  “同学们,如果遇到校园霸凌是要怎么做?”“告诉老师……”2月16日,在达坂城中学,达坂城派出所民警翟小龙带来的一堂有趣的“开学安全第一课” 受到了学生们的热力欢迎。现场,翟小龙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安全知识。针对校园欺凌,民警详细阐述了其表现形式、危害及应对方法,引导同学们勇敢对欺凌说“不”。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民警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开学前夕,盐湖派出所联合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翻箱倒柜"式大体检。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重点检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对校园防冲撞设施、一键报警器、安保配备力量、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学校相关负责人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乌拉泊派出所持续深化“警校家”联勤护学模式,在“警力护学”的同时,建立了学校教职工、校园保安、家长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护学队伍,实现校园安全联防联控。

  达坂城区公安分局继续将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控和宣传教育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师生们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责任编辑 郑旭磊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